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新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原相关标志将过渡使用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官方标志是开展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工作迈出的坚实一步。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另行制定发布。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发布的《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第 332 号)》(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关于统一地理标志认定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确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官方标志,现予以发布。
具体样式如下:
原相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同时废止,原标志使用过渡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另行制定发布。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同时发布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图案和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介绍,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以经纬线地球为基底,表现了地理标志作为全球通行的一种知识产权类别和地理标志助推中国产品“走出去”的美好愿景。以长城及山峦剪影为前景,兼顾地理与人文的双重意向,代表着中国地理标志卓越品质与可靠性,透明镂空的设计增强了标志在不同产品包装背景下的融合度与适应性。稻穗源于中国,是中国最具代表性农产品之一,象征着丰收。中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英文为“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OF P.R.CHINA ”,均采用华文宋体。GI 为国际通用的“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缩写名称,采用华文黑体。
“标志整体庄重大方,构图合理美观,体现官方标志的权威,象征中国传统的深厚底蕴,作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具有较高的辨识度和较强的象征性。”《说明》强调。
另外,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官方标志登记备案的公告》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予以登记备案(见附件),并纳入官方标志保护。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认真落实机构改革的相关要求,有序推进统一地理标志认定制度相关工作,实现地理标志的“五统一”,即统一受理渠道、统一审查标准、统一发布公告、统一专用标志、统一保护监管。
延伸内容
原先,“地理标志”的专用标志有三个:
1.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认证图案
1)全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2)原主管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国家农业部地理标志认证的公共标识基本图案
1)全称:农产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2)管理部门:农业部
3.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证图案
1)全称: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标志
2)管理部门:国家商标局,现已转隶至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