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意见出台
一、重要意义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开展研学旅行,有利于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有利于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有利于加快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从小培养学生文明旅游意识,养成文明旅游行为习惯。各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切实提高对研学旅行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意识,把研学旅行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建立健全协调机制、责任机制和安全保障机制,推动我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立德树人、培养人才为根本目的,以预防为重、确保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为着力点,以统筹协调、整合资源为突破口,因地制宜开展研学旅行。让广大中小学生在研学旅行中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传统美德,感受革命光荣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增强对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同时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促进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他们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建立一套管理规范、责任清晰、筹资多元、保障安全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探索形成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旅行发展体系。
三、基本原则
推动研学旅行健康快速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教育性原则,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二是实践性原则,要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与日常生活不同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三是安全性原则,要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安全。四是公益性原则,不得开展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
四、主要任务
1、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研学旅行的指导和帮助,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各中小学要结合当地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明确研学旅行的意义、时间、内容、行程等安排,并提前告知师生和家长。研学旅行一般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开展。学校要结合教学实际,合理安排研学旅行时间,尽量错开旅游高峰。
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挖掘当地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结合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要明确研学旅行的研究课题、研究方法,活动结束后要形成研究报告,确保学生“研有所得”,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组织国外研学旅行活动。各地可以将中小学研学旅行编入校本教材,鼓励学校以具体的研学旅行活动实践情况为参照,不断完善、优化活动方案,积极构建包括目标体系、操作体系、评价体系等内容在内的研学旅行校本课程体系。
2、研学旅行基地建设
各县(市、区)教育、文化、旅游、共青团等部门(组织)要密切合作,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结合域情、校情、生情,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综合实践基地、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等,遴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网络。各基地要将研学旅行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突出祖国大好风光、民族悠久历史、优良革命传统和现代化建设成就,根据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研学旅行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发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
3、抓好研学旅行工作试点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对学校、家长、旅游点开展调研,了解学生、家长对研学旅行的需求,结合学校教育教学任务,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进行先期试点。经研究,从2018年起,先将市中区、峨眉山市、犍为县、各直属(管)中小学校作为第一批试点县(市、区)和学校,同时,鼓励未列入第一批试点范围的县(市、区)、学校主动作为,创新工作,因地制宜积极开展研学旅行,2019年,在总结各地各校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铺开,推动研学旅行健康快速发展。试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试点学校要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的范围、内容、学段、时间、任务和要求,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逐年推进,不断扩大覆盖面。各试点学校要成立机构,明确管理人员,制定具体方案,建立制度和安全专案,结合课程计划、学生年龄特点、家长意愿要求等创新活动方式,可探索家长参与的亲子团体研学旅行活动等。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研学旅行实验区和示范校创建工作。及时收集研学旅行活动开展情况,宣传介绍活动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做好示范引领工作。请试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试点学校于9月30日前将试点工作方案报送至市教育局基教科。
4、加强研学旅行队伍建设
中小学要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教师专门负责研学旅行工作,提高研学旅行在课程开发、主题确定、组织管理、后勤保障及安全管理方面的专业性,学校管理人员、专职教师和工作人员组织研学旅行活动要计入教育教学工作量。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旧址、博物馆、科技馆、减灾教育馆等场所要根据开展研学旅行的需要增加专业人员配置。旅游部门要指导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旅行社加强研学旅行所需的导游、讲解员队伍建设,建设专(兼)职的研学旅行导游队伍。
5、学校组织形式
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提前拟定活动计划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要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要与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的相关责任。研学旅行要坚持学生全员参与的原则,并通过整年级、整班集体行动的方式进行。如学生确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者,必须由家长出具请假条;经批准后,由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责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妥善安排该生的学习生活。
6、健全经费筹措机制
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保障研学旅行可持续、常态化开展。学校要合理测算研学旅行的费用开支(包括食宿、交通、门票等)预算并告知家长,家长在自愿的前提下支持孩子参加活动并保证经费,学校不得从组织学生开展研学旅行中盈利,相关费用可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交通部门对中小学生通过公路和水路方式进行研学旅行的,严格落实儿童票价优惠政策。铁路部门要根据研学旅行需求,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积极安排好运力。文化、旅游等部门在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中认真落实减免场馆、景区、景点门票等优惠政策,优先提供相关服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推动将研学旅行纳入校方责任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相关保险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政策。受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必须投保旅行安全相关责任保险并为参加人员投保意外险。承担研学旅行组织、接待的相关单位(企业)、机构要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给予费用减免。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
五、安全防控
1、各级有关部门
各县(市、区)要制订科学有效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实施分级备案制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含保单信息)和应急预案。旅游部门负责审核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的准入条件和服务标准。交通部门负责督促有关运输企业检查学生出行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负责加强对研学旅行涉及的住宿、餐饮等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督,依法查处运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指导保险行业提供并优化校方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相关产品。
2、各中小学校
各学校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开展研学旅行工作,负责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每次组织研学旅行活动要由校级领导带队,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参与,要为每班配备不少于三人的随行教师。有条件的学校要安排掌握应急知识技能人员随队保证安全。
3、服务单位和接待单位
负责组织研学旅行的服务单位要制定研学旅行安全预案和应急方案,要为参与研学旅行的师生购置旅游责任险。服务单位必须选定安全卫生合格的餐饮单位、选购卫生安全达标的食品。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具备应急知识技能,如遇突发事件能及时实施救援。接待单位要有接待方案和安全预案,科学合理安排接待工作,按照接待规模做到容量控制、分组体验,不得超员接待;要有合理醒目的安全提示标志,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如需要隔离时,要装配安全隔离设施,并安排专人提醒,严防学生跨越隔离设施发生意外;医务室、警务室要保证满员上岗,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4、车辆安全
参与研学旅行服务工作的车辆必须具有运营资格证、年审合格证、环保资格证、购置国家要求的乘员责任险;司乘人员具有丰富的行车经验,掌握应急知识技能,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如遇突发事件能及时实施救援。
5、突发事件处理
在研学旅行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要按照政府应急响应机制开展救援工作,要第一时间实施现场救援、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第一时间请求事发地的110、120支援。如有需要医疗救治的人员,其费用应由保险公司、服务单位、接待单位等按照约定先行垫付医疗费,待善后工作结束后,再按照事故责任进行追偿,如有刑事责任,责任人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6、活动的中断或取消
如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或恶劣天气(如台风、大雨、大雪、冰雹等)时,应及时取消或中断研学旅行活动(在安全区驻留、返回校园或延期出发),待条件允许时再择日安排活动。
六、其他工作要求
1、责任落实
为加强研学旅行工作领导,成立乐山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研究协调制定全市研学旅行政策。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发改、公安、财政、交通、文化、食品药品监管、旅游和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组织共同参加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外联席会议办公室或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将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定期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督查督办,同时可形成打通社会、政府、学校、家庭之间的中小学研学旅行服务系统,建立校外多方协作管理机制。
2、督导评价
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评价机制,把中小学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作为学校综合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在充分尊重个性差异、鼓励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对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逐步纳入学生学分管理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3、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要在中小学广泛开展研学旅行实验区和示范校创建工作,充分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各县(市、区)要积极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向家长宣传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向学生宣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重大作用,为研学旅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